其一、自毁渠道,在过去,供销社的农资供应渠道是相当成熟的闭环式经营管理渠道,从总购到批发到分发零售,渠道畅通有序。进入改革后,上游渠道开始片面追逐利益,向社会企业或个人大量批发农资,化肥生产厂家可以直接面向社会销售,社会资本向农资行业渗透,一时之间,内外无差别,甚至出现了“价格倒挂”,即供应给社会企业或个体的农资批发价低于系统内下游供销社的批发价,原因自然是“内鬼”、“回扣”在作怪。渠道如同堤坝,一旦溃烂,便如洪水猛兽般肆虐成灾,最终自毁前程。
其二、县级农资公司不再“专营”,多数县级农资公司,高喊着改革旗号,把农资批发仓库、门店、批发部全部进行了“承包经营”,放手让个体企业、其他社会企业入主农资经营,尤其是批发;而农资公司却抽空了农资经营流动资金、临时性银行贷款、专项贷款等,发展起其他经营项目,甚至挪作他用,其后果是丢失了“老本行”,没有了主营业务,其他业务也相继人为地败北,流动资金葬送完,银行贷款还不上,最终走向倒闭。
其三、基层供销社门店惨淡经营,由于上游批发受到冲击,基层社农资门店失去了渠道优势,只得从其他批发商手中购货,进货渠道逐渐混乱,利润空间逐渐压缩,联合合作不复存在,集体优势不再彰显,为农服务功能逐渐消失,加之不能及时调整综合服务,基层农资门店经营也就渐渐地冷淡下来。
其四、错误观念的引导,一是认为原有的渠道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市场垄断的表现,没有充分认识到“主渠道”的重要性,也更没有发挥好主渠道的优势;二是县级农资公司片面强调全面发展,把主营业务当成一般业务;三是从上到下认为“一包就灵、一包就活”,认为承包经营是一副良药,能治百病,而把自己最优势的商品资源、渠道资源对外、对内发包,白送了出去;四是基层门店承包后没有及时调整综合服务方向,没有完成从卖产品向卖服务、搞合作方面的转换,痛失了机遇;五是人为的“回扣”、“乱投资”、“乱发包”等毒瘤造成企业破产者不是个别现象。
供销社在农资供应方面失败的惨痛教训令人深思,在供销社回归的新生道路上,如何汲取经验教训,打造全新的农资经营渠道,是供销社回归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