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安全等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正值秋播之际,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范围内的乡村农资产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活动,严查农资销售市场产品安全问题,积极推动农资产品打假工作,加强农资产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通过对辖区内的4家农资经营户进行抽查,重点围绕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进行,对农资经营户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化肥经营备案情况、农资产品检验合格证、店内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等情况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将及时向相关的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与行政主管部门共同保障农资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农资作为农业生产的基础,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的生产质量。下一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活动为契机,紧盯春种、夏长、秋播等每一个关键环节,加强农资安全宣传,同时净化农资产品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