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将以2019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中暴露问题较多的乡镇以及与其他省、市、县相邻的乡镇村、农村为热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互联网领域、现代农业园区、基地和大型养殖企业(场)为重点领域,以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其配件等为重点产品,强化属地监管职责,推动农资打假从单一执法向多元共治转变。
一是开展农资市场主体清理整顿。
严格核查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依法严把准入关。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库,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事后监管,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特别是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
二是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韶关市农业生产实际,在春耕生产农事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可追溯信息平台,加强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追溯管理。严查未依法建立农药、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记录违法行为,进一步实现农资全链条可追溯执法监管。对问题隐患多的生产经营企业,督促立即整改,必要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推动其加强自我监督。
三是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
按照“检打联动”机制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结合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扩大监督执法抽查范围和覆盖率,提高监督抽检针对性、精准度,增强精准打击力度。依法公开农资质量监督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产品,上溯源头、下查去向,及时组织查处,实施精准打击。
四是开展农资违法案件查处。
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和“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监管,重拳出击,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对危害性高、社会影响大、涉案金额大的制假售假、侵权、非法添加的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100%“行刑衔接”,提升执法打假震慑力。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
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咨询、展览展示、诚信承诺、优质产品推介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提高农资企业守法诚信生产经营意识,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六是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加强农资生产经营全程追溯管理,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深入推进以建立“三项制度和三个网络”为重点的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即:建立农资诚信制度、农资质量可追溯制度和农资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农资监管网络、农资企业信用网络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强化信用结果应用,切实发挥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并按照统一制定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农资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建立“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等信用约束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